2026年4月13日,CBA官方发布了关于宁波町渥队球员富兰克林·杰克逊及宁波富邦俱乐部总经理刘家成的处罚决定函。
以下是具体内容:
致各CBA俱乐部及赛区:
在2025-2026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三十八轮中,宁波富邦火箭俱乐部町渥篮球队(简称“宁波町渥队”)与青岛国信海天雄鹰俱乐部的比赛中,事件发生在比赛的最后阶段。当时比赛进行到第四节剩余4分36秒时,宁波町渥队的5号球员富兰克林·杰克逊因不满比赛局势,故意摔砸场地上的矿泉水瓶,导致赛事设施受损。此外,比赛结束后,宁波富邦俱乐部的总经理刘家成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对裁判的判罚发表了多次评论,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简称《纪律准则》),对联赛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富兰克林·杰克逊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同时,根据同一条款,刘家成也遭到罚款,总额为人民币4万元。其中包括基础罚款3万元,以及依照本赛季相关的赛风赛纪责任人制度追加的1万元。
以上罚款的缴纳需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
特此通知。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